添加日期:2014年12月4日 阅读:1552
本月起,一批新的法规规章开始施行。其中,*高法院、*高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制售假药 劣药等七种情形将被从重处罚 。
七种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其中包括:
——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该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行为的共犯范围。根据规定,对提供资金帮助、生产技术支持、原料辅料供给、广告宣传等帮助的人,要依法按照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杨海静 WWW.1168.TV 2014-12-4 9:03:15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